发布时间:2018-07-11 16:52:10 来源: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
7、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工资福利待遇,正式聘用后按国家政策享受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招聘工作政策性强,牵扯面广,社会影响大,招聘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全体成员将按照本公告规定的程序和原则,严格把关,规范操作。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招聘到人事、纪检、财务岗位或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上工作。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要实行回避。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工作纪律的,一经查实,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咨询电话:0359-2023655
监督电话:0359-2028599
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按有关规定解释。
运城市盐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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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018年运城市盐湖区事业单位面向高校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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