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7-05 13:43:27 来源:汾西县人民政府网
为了进一步做好大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充实壮大我县干部队伍,为脱贫攻坚增加坚强力量,经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根据《汾西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竟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及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
三、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70个岗位。招聘单位、岗位和名额详见《2018年汾西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备所设岗位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含方向)和资格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详见《2018年汾西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一览表》);
1、招聘岗位有汾西县户籍要求的,是指公告发布时应聘人员常住户口所在地为汾西县或生源地为汾西县;
2、报考限专业岗位的考生所使用的学历和专业必须一致。
3、“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1)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2)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8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3)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意见》(晋政办发〔2014〕42号)文件精神。政府购买基层公共岗位到2018年底前劳动合同期满的人员。
(4)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该专门岗位自动转为招聘单位相应的招聘岗位。
责任编辑(车小仙儿)